8.4 家居配电箱 8.4.1 每套住宅应设置不少于一个家居配电箱,家居配电箱宜暗装在套内走廊、门厅或起居室等便于维修维护处,箱底距地高度不应低于1.6m。 8.4.2 家居配电箱的供电回路应按下列规定配置: 1 每套住宅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照明回路; 2 装有空调的住宅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空调插座回路; 3 厨房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电源插座回路; 4 装有电热水器等设备的卫生间,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电源插座回路; 5 除厨房、卫生间外,其他功能房应设置至少一个电源插座回路,每一回路插座数量不宜超过10个(组)。 8.4.3 家居配电箱应装设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电源进线开关电器,供电回路应装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电器,连接手持式及移动式家用电器的电源插座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8.4.4 柜式空调的电源插座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分体式空调的电源插座回路宜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